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卫生健康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由卫生健康学院党总支筹备组组长代术华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本次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第一届卫生健康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6名,应选委员5名。候选人名单,由卫生健康学院党总支筹备组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和工作需要提出预备人选,经学校党委同意,由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卫生健康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o”, 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o”。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 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卫生健康学院党总支筹备组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根据选举赞成票计票结果,若得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少于或等于5 人,即为当选;若6名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投票人数半数,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若当选人数不足5人,则职位空缺,对缺额名额进行重新选举。
十一、大会公布选举计票结果,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另选他人的,单独说明。
十二、在选举过程中,每位党员要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对在选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经查实后,宣布选举无效。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第一次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