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以下学生因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现拟决定给予李倩等7位学生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一2026年6月19日,公示期满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校提出申诉。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大学路1号,联系电话:卫生健康学院学工科028-26517393。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院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
卫生健康学院
2026年6月15日